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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私立文林幼兒園111學年度第二學期收退費標準

2022/12/01 附件下載

本園收費規定依臺南市政府核備項目及數額辦理:

111學年度(111年8月起)家長每月繳費第1胎不超過3,000元,第2胎不超過2,000元,第3胎以上不超過1,000元,低收/中低收免繳費用,家長繳費與幼兒園原收費數額間之差額,由教育部支付;退費規定依臺南市政府公告「臺南市教保服務機構收退費辦法」辦理。


退費基準:
        爰自111學年度(111年8月)起,準公共幼兒園幼生連續請假7天之退費規定,採(家長每月
    繳交費用÷就讀當月教保服務日數×幼生請假日數)予以退費,倘有餘數採無條件
    進位方式辦理。